[北京私人借钱]北京市自贸区已具备率先开放资本账户的条件(1)
■经过两年的时间,我们做好了十项技术准备,北京市自贸区已经具备承担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一重任的条件。
■在自贸区推进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有管理的可兑换,不是放任自由。
■对有实体经济需求的部分搞可兑换,如跨境融资、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放松贸易投资的汇兑管制等。
■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看,对涉及洗钱、恐怖融资、过度利用避税天堂的跨境金融交易等需长期实施管理;对外债规模及货币错配等要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并在必要时对短期资本流动实施管理。
■实践证明,北京市自贸区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套利的管道,跨境资金流动和资金价格也趋于理性和平稳。
北京市自贸区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上已先行一步。
今年2月,央行[微博]北京市总部发布了《中国(北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施细则》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主体可自主决策以何种方式、多长期限、什么币种开展境外融资,杠杆率也较先前有所提升。为优化境外融资结构,《实施细则》使用了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风险转换因子,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北京市个人境外投资也即将落地实施。
作为目前享有中国最优金融政策环境的区域,北京市自贸区是否已经具备了率先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资本账户开放是否就等于放任不管?危机真的来临时,工具箱的储备是否充足?如何防止洗钱、恐怖融资和偷逃税在自贸区大行其道?
针对以上问题,上证报记者昨天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北京市总部副主任兼北京市分行行长张新。
可兑换不等于放任自由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部署。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展到了什么程度?
张新:今年4月份,周小川行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第31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系列会议发言时指出,我国已经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微博])对资本账户的分类,40项中的35项全部或部分实现了可兑换,完全不可兑换的仅有5项,离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已经不远了。在发言中,周行长还提出了未来要推进个人跨境投资、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外汇管理改革、资本市场开放、扩大人民币国际使用和风险防控等六项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这六项改革全面落地后,就意味着我国完全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
记者:2014年2月印发的《关于支持中国(北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22号文)第一条提出,国家出台的各项鼓励和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措施均适用试验区。这就确保了北京市自贸区享有最优的政策环境。在资本账户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北京市自贸区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张新:围绕周小川行长所提的六项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北京市自贸区在过去两年进行了试点和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目前,北京市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点就是实现上述六方面的全面突破和全面到位,以推动北京市率先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今年2月,央行北京市总部发布了《实施细则》,就是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步骤,在北京市率先建立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路径和管理方式。
两年来,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我概括下来,有十项技术准备工作已全面到位。首先,北京市已经形成了对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政治保障、市场适应机制与企业理性文化。在金融改革中,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防控风险的底线,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经过近两年的自贸区金融改革,金融机构对跨境金融业务建立了成熟的操作管理系统和风险防控制度;企业也能自主合规地理性运用人民银行[微博]关于跨境金融活动的规则,自主从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北京市自贸区放开跨境融资之初,社会上有很多担忧,诸如热钱大量流入和资金大量外逃,及其对汇率和利率的冲击等。但实际上,北京市金融机构和企业非常理性地使用新的跨境资金流动规则。根据监测,截至今年5月底,自贸区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办理各类跨境资金结算1600多亿元,自贸区没有成为跨境资金大规模流动的通道。其中按照新规则开展的跨境融资也只有700多亿元,也很理性,没有出现很大的规模。实践证明,北京市自贸区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套利的管道,而且自贸区资本账户开放的政策促使收窄了境内外的利率和汇率差异,削平了境内外套利、套汇的空间,使得跨境资金流动和资金价格趋于理性和平稳。
记者:尽管到目前为止,北京市自贸区没有成为资金大进大出的通道,但跨境资金一旦对境内市场形成冲击,如何应对?
张新: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二项技术准备:“有管理的可兑换”的制度安排。人民银行在北京市自贸区推进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是完全的、自由的可兑换,而是有管理的可兑换。我们主要是对有实体经济需求的部分搞可兑换,如跨境融资、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放松贸易投资的汇兑管制等;即便对于要搞可兑换的资本项目,也不搞放任自由,而是继续实施必要的宏观审慎管理。在这种理念和制度安排下,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是可控的。
具体地说,可兑换需要哪些管理呢?周小川行长在今年4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发言中指出,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看,我国需要长期对资本项目实施一些管理,如涉及洗钱、恐怖融资、过度利用避税天堂的跨境金融交易等;对外债规模及货币错配等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并在必要时对短期资本流动实施管理;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与分析等。这些都是我们设计北京市自贸区的核心管理制度安排和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技术准备的主要内容。
避免外债膨胀和币种错配
记者:发展中国家以外币进行的金融开放鲜有成功的案例,货币错配(currency mismatch)是重要的原因。能否简要介绍对外债规模及货币错配如何进行宏观审慎管理?
张新:《实施细则》建立了一套以资本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境外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这种市场化的外债管理理念在国际上都是领先的。其特点有:一是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境外融资不再需要行政审批,资金自由流动;二是对境外融资规模、币种和期限都有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则,市场主体按照这些规则可以计算出自己能自主从境外融资的数量和结构,这样能有效避免外债的膨胀和币种错配,防范出现外债危机。
具体讲,在外债规模方面,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的规模受到其实际资本规模的内在约束。由于资本的约束,各类融资主体的融资规模是可测的,同时将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管理阀门嵌入融资主体的日常资金活动中。例如,区内企业可以按照其资本的2倍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杠杆率为其资本的3倍;设立分账核算单元的银行,融资杠杆率为其境内法人机构一级资本的5%等等。
在防范外债币种错配方面,制度设置了币种转换因子等现代管理手段引导外债的币种结构。对于同等金额的境外融资,本币的风险转换因子为1,外币的风险转换因子为1.5,以鼓励融资主体多开展人民币融资。
在防止短期热钱流入方面,制度还设定了期限转换因子优化境外融资的期限结构。对期限1年以上的借款,风险转换因子为1,1年以内的借款为1.5,这样就能鼓励经济主体多融入长期资金,抑制短期资本的流入。
对外债规模、币种错配、短期资本流入等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建立,是我们在北京市自贸区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所做的第三项技术准备。
至于资金异常流入和资金大规模外流时如何应对?我们已经建立了总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具储备,是为第四项技术准备。在跨境资金流动总量控制上,建立了总闸门调控机制应对外部冲击风险,设置了不同等级的预警指标体系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当整个自贸区的资金异常流入和资金外流的总量规模触动闸门后,就触动风险预警,我们可以根据预警级别调整相应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甚至采取临时应急管制措施,确保币值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比如,我们正在研究的个人跨境投资方案中,就设置了风险预警和规模调控目标,当资金外流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启动宏观审慎参数的调整。
又如,在《实施细则》中,已经公布了各种调控工具和应急措施,这些措施与工具既包括境外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也包括延长融入资金的账户存放期限、对融入资金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征收零息存款准备金等,当跨境资金异常流入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可以启动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
记者:从国际经验看,由于各国自贸区的管制都相对宽松,也给了利用自贸区进行洗钱、恐怖融资和偷逃税等活动的空间。对此该如何防范?